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裁定,应申请人深圳市顺丰物流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,冻结被申请人东峡大通(北京)管理咨询有限公司(ofo的运营主体)在招商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1375万元

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裁定,应申请人深圳市顺丰物流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,冻结被申请人东峡大通(北京)管理咨询有限公司(ofo的运营主体)在招商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1375万元。 ​​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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